织密基层“防护网” 守护老年人健康******
老年人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兔年春节是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首个长假。为守护老年人过好健康年,各地统筹城乡医疗资源调度、织密基层“防护网”,广大医护工作者和防疫人员坚守一线。
春节期间,为了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诊,福州市公布了多个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有需求的老年人可以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这些家庭医生每周会根据签约群众的具体情况,定时走访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为他们送去“防疫健康包”,做一些基础检查,遇到紧急情况,为他们做好转诊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
据陈铭介绍,目前她们的团队已签约居民近3000人,老年人有700多人,针对重点老年病患,她们团队分类建立档案,按时随访。此外,春节假期,她们都安排了值班医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其中多数高龄、失能、有基础病。为应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给老年群体带来的防疫压力,沈阳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夯实防疫措施。
在浙江省嘉兴,所有养老院在春节期间都加强了防疫管理,全力守护在院老人们健康安全。
目前,这家养老院内居住着120多位老人。院内制氧机、氧气瓶、常用药品等医疗资源储备到位,并配备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保证院内正常就医。遇到必须外出就医的情况,养老院按照就近原则,确定对口接诊医疗机构,建立会诊转诊运作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养老院防疫力量,嘉兴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工作专班制,建立“日调度”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每日调度、统计和上报疫苗接种、人员感染、物资保障和医疗救治等情况。
记者:李昂、郭圻、王怿文、李涛
编辑:吴炜玲、王雅璇、何莉、郝瑞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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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